温哥华搞众筹起波澜 违规众筹有理 媒体监督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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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英文媒体报导包括龙美地产在内的华人公司被卑诗证券委员会调查违规搞众筹,对华裔社区有负面影响,理所当然在中文媒体上引起广泛讨论,其中难免捕风捉影夸大其词。当事人龙美地产理应出面澄清以正视听,维护华人的正面形象,可是,龙美地产创始人刘毅博士虽然出面,却没把事情说明白,反倒把矛头指向媒体,扣帽子打棍子,颇有一些文革遗风。

其实,刘博士只要讲明白没有违规搞众筹,其他问题都不是事儿。刘博士说:“龙美用不着递交这样的文件(指众筹必需的发行证券文件),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也不打算发行任何形式的证券。”“实现众筹理念并不需要一定按照证券化的方式来进行。比如龙美,那么大一个团队,各方开销很大,显然不是卑诗证券法关于大众集资规定的1,500元所能解决的。”这等于说卑诗证券委员会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是,问题不是你是否打算发行,而是按照股权众筹规定,你打着“众筹”旗号,就应该发行证劵。根据笔者的了解,合法的股权众筹有两种。一种是按证劵法在政府监管下众筹,每人出资不超过1,500元。另外一种是按证劵法获得政府豁免的众筹。比如安省一家众筹公司,2015年7月获得安省证券委员会颁发的豁免券商(Exempt Market Dealer,EMD)牌照,以众筹投资最低要求1万加元的条件,筹集到上亿资金投资商业地产。龙美地产自称是“用众筹理念建立的合法公司”,究竟属于哪种众筹呢? 显然两者都不是。因为我开销很大,集资规定解决不了,所以我就不受你证劵委员会管理,想怎么集资就怎么集资。说来说去就俩字:“任性”。愿让你管你管,不让管你管不着。

中文媒体经常将龙美地产和北美众筹网混为一谈,这可能是龙美地产“躺着中枪”的主要原因。如果龙美地产和北美众筹网没关系,龙美地产就是几个地产经纪合伙的传统生意,那只是错用了“众筹理念”而已。可是“龙美地产看到了加拿大的市场需要,旨在建立平台,让中国的资本和市场与加拿大的资源和技术相连接”。这应该是说龙美地产确实建立了平台,这个平台是不是众筹平台,这个平台是不是北美众筹网呢? 刘博士没有解释清楚。北美众筹网一定是众筹,请问北美众筹网是否得到证劵委员会的牌照? 是否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进行了众筹?

众筹在创业者手里利国利民,在骗子手里祸国殃民,所以众筹需要政府监管,也需要接受媒体的监督。监督和监管是不同的概念。媒体监督不可能得到足够的资讯,因为当事人不会对媒体开放公司经营纪录,所以媒体报导可能捕风捉影打草惊蛇,也许会有不恰当或者偏激的观点,但这就是媒体监督。若要求媒体言论无懈可击,否则“因言获罪”,这在言论控制严格的中国都达不到,更不要说加拿大的私营媒体了。所以指责中文媒体“任由种族主义言论充斥评论区并泛滥,挑起本地人群针对华人炒房的攻击,使公司和本地华人形象受到恶劣影响”,确实过于苛求了。

与其费神费力控制媒体言论,不如把事情办得更漂亮些。温哥华几家华人众筹都是好心办好事,在证劵委员会申请众筹牌照应该不难。如果嫌筹款限额太低,可以申请豁免;如果不是众筹,就不要随便炒作众筹理念,免得自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