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淫媒案审讯 记者获准在法庭内发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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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16日加新社电) 3名少女涉嫌利用社交媒体,在渥太华经营卖淫集团。案件周二开审时,1名法官准许记者在法庭内发推文报道案件。

而此前一天,魁省法庭内禁止发电邮或推文的命令刚刚生效。

法官拉艾(Diane Lahaie)说,她稍后会交代裁决的原因,但她告诉负责报道审讯的记者,必须提供其姓名、工作的媒体机构,以及他们发推文的原因。

这项裁决源于对3名被告人年龄的忧虑,以及对她们及受害人身分的传媒禁令。拉艾说,想要发推文的记者,需要签署授权文件,该文件列明发送内容的限制。

其他加拿大司法辖区正在考虑,是否容许在法庭内发送推文和短信。很多记者利用受欢迎的社交媒体工具例如推特(Twitter),迅速传递信息,吸引读者浏览他们的网页。

魁省法庭禁发推特

不过魁省法庭早前发出新指引,禁止这种作法,当地法庭本周一开始成为推特禁区。

安省高等法院12月时订立政策,法官可运用酌情权,容许记者和律师在省内法庭使用电子设备。不过该份2月1日生效的指引,仍然禁止公众在法庭内这样做。

本案中被告的3名少女,被指透过脸书(Facebook)和其他社交媒体,引诱其他女孩到渥太华东南一栋房屋,利用毒品、酒精和暴力方式胁迫受害者卖淫。

3名少女在2012年6月被捕,当时两人15岁、1人16岁。她们否认数十项控罪,包括人口贩运、性侵犯、诱拐和当淫媒。3名被告和9名年龄在13到17岁之间的受害者,身分受传媒禁令限制不得公开。检察官要求,如果被告被定罪,应按成年人标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