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 免费健身体验 却有隐藏收费

图文来源: 互联网 (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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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大学一名华裔女学生袁同学,今年3月23日她在学校附近见到一间健身中心提供免费试用的广告,进入询问时,经理更保证两个月之内如不满意,随时可取消。当她3月底前往健身中心淮备使用服务时,被要求先进行「健康检查」,随后更称必须要安排「私人教练」指导健身,并拿出另一份合约要求她签署。她发现该份合约上有175元的私人教练费,于是明确表示不愿意付钱。但健身中心经理则称这只是形式,实际上并不会过数,因此她便签下合约。在4月底袁同学的母亲发现信用卡帐单上有一笔175元的扣帐,查证后发现是健身中心将私人教练费过数。袁同学随即前往健身中心理论,并要求取消会籍。袁同学透露,健身中心方面并不承认两个月内随时取消,强调签约10日后如要解约,便需付出299元的提前解约费,否则在两个月后便要照扣月费。健身中心更称合约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如果袁同学坚持不付钱,健身中心将会提出控诉,甚至扬言要告她违反合约。袁同学强调,当时向她口头承诺两个月内可随时取消会籍,以及不会将私人教练费过数的两名僱员都已离开健身中心。她承认自己没有仔细阅读合约内容,但仍对健身中心这种避重就轻且不诚实的推销方式感到愤怒。

卑诗商誉局(BBB)称这类情况并不能说是健身中心进行诈骗,因为健身中心掌握有法律效力的合约,而且确实提供服务。但健身中心或许在推销健身服务时,有误导或强迫推销的情形出现,但袁同学确实是在没有看清楚条款下签合约,这是市民绝对要避免的情况。市民有权向健身中心这类商户提出要求,在签约前将合约拿回家仔细研究,24小时内回答是否签约。如果商家拒绝让市民仔细研究合约,或是以带有强迫性的手法催促市民尽快签约,市民便应提高警觉,考虑是否要接受这类公司的服务。

误导手段(misrepresen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