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DB收紧新加坡PR出租整间组屋条例 (图)

2243 views

HDB收紧新加坡PR出租整间组屋条例 (图)

  拥有组屋的本地永久居民今后出租整间组屋将受到更大限制。在新条例下,只有不曾出租过组屋的永久居民屋主,才能在组屋过了最低居住年限后获批准出租整个单位,不过期限从原本的最长三年改为一年。
  一年期满后,建屋发展局会根据个别屋主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允许屋主出租整个单位。只有屋主有特殊理由,建屋局才会酌情批准。至于哪些属于特殊理由,建屋局受询问时不愿置评。
  此外,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间组屋的总年数,也限定为五年,这意味着他们今后不能无限期出租组屋。
  建屋局昨天宣布调整永久居民屋主出租组屋的条例,新条例即日起生效,新加坡公民屋主不受影响。
  该局指出,这么做是为了确保永久居民买组屋自住,防止一些人买组屋赚租金或当成投资。
  建屋局说:“建屋局允许符合五年最低居住年限的永久居民屋主出租组屋,不过出租的安排应该是暂时性的。如果永久居民家庭不再需要组屋自住,应该将组屋卖掉,而不是租出去。”
  在之前的条例下,无论屋主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只要过了最低居住年限,就能向建屋局申请出租整个单位。建屋局会批准屋主出租三年,到期之后,屋主可重新申请,建屋局也不限制申请次数和组屋出租的年数。

新条例下出租组屋 永久居民该注意什么?

  问:五年出租顶限从何时算起,之前出租的年数是否算在内?
  答:永久居民屋主出租整个组屋单位年数顶限是五年,如果之前已经出租超过五年,一旦之前批准的出租期满,建屋局将不再批准屋主继续出租;如果屋子已经出租了三年,今后最多只能再出租两年。

  问:屋主中一人是新加坡公民,另一人是永久居民,是否受影响?
  答:这不算永久居民屋主,不受新条例影响。

  问:永久居民屋主还能继续出租个别房间吗?
  答:出租个别房间不受新条例影响,不过永久居民出租个别房间应向建屋局登记,并确保居住人数不超过各类型组屋人数顶限。

  问:永久居民屋主三年前曾将现有的组屋出租一年,如今自己居住,今后是否能再出租整个组屋单位?
  答:屋主之前出租过这个单位,因此建屋局会根据个别情况处理,屋主不一定能获准再出租。

违例出租组屋 2011年18人遭建屋局强制收回

  建屋发展局去年共查出56名屋主违例出租组屋,其中有18个组屋单位遭建屋局强制收回。
  建屋局受询时不愿透露违例出租组屋的屋主中,有多少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不过,今年2月国防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孟理齐博士曾在国会回答议员口头询问时透露,过去三年建屋局共对179个违例出租组屋的屋主采取行动,其中有八名是永久居民。

前年95屋主违例 39屋主被强制收回组屋

  违例出租组屋的屋主中,有不少是在组屋未满最低居住年限情况下出租整个单位,一些人企图通过锁住一个房间走条例漏洞的方式出租整个单位。
  根据规定,2010年8月30日前购买的有津贴和非津贴组屋,最低居住年限分别是五年和三年;2010年8月30日和之后购买的所有组屋,最低居住年限都是五年。
  另一些违例者,买了组屋后根本没有入住,就出租整个单位;也有人把组屋或个别房间改装成“旅馆”,短期出租给到访的游客。
  建屋局从前年开始加强对违例出租组屋的稽查,检查的组屋单位从每年3000个增加到7000个。前年共有95名屋主被查出违例出租,39名严重违例的屋主被强制收回组屋。
  建屋局强调,政府组屋主要是供屋主自住,要出租整个单位的屋主,必须符合最低居住年限的规定,并得在出租前获得建屋局批准;出租个别房间时,屋主也必须向建屋局登记。违例屋主将被罚款或面临组屋被强制收回的惩罚。
  组屋屋主也应该监督租户,确保不发生违规行为,例如做“二房东”,将组屋再转租给不被授权的人短期居住。
  公众如果发现有人违例出租组屋,可拨电话1800-555-6370举报。
  建屋局昨天也宣布调整永久居民出租组屋的条例,更多有关出租条例的详情,可致电建屋局热线1800-225-543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