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创始人通常会出现哪些矛盾? 合伙协议10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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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创业成功的比例非常低。根据国外权威创业研究机构的调查,62%的创始公司是死于创始人团队之间的内部矛盾。另外,创始人团队人数与创业成功与否也有一定的关系。

具体来说,创始人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
我的创意、想法更好。先不论创意的好坏,创意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尤其是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你甚至都没办法,没能力保护它。每个人脑袋里都有很多创意和想法,但执行才是关键。

谁做决定。几个人凑在一起创业,不可能事事都集体决策,这样效率太低;也不能事事由一个人一言堂,这样决策质量可能会出问题。最好大家确定各自的专长,对于日常经营只能出现的一些非重大问题,各个领域的事由具备相关能力的人决定,其他人即使友谊也要服从。

我比你更努力。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最重要的自己的付出是最多的,对利益的分配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平衡心理。但要知道,今天你的联合创始人可能做得少一些,明天他能会做更多;现在他可能弱一些,未来他可能比你强;这个阶段他的作用小一些,下一阶段他就能给公司巨大帮助。

你走,或者我走。合则聚、不合则散。事前创始人之间要有充分的了解,彼此的能力和资源能够互补。对于创始人个体来说,要有突出的强项,对于公司这和整体来说,通过创始人之间强项互补,弥补木桶理论里的短板,创始人之间有过合作经历非常重要的。另外,还要指导好合作和分手方案,写成协议落实在纸面上。万一真到了难以合作的地步,彼此不会争吵和闹不愉快,损失一个合伙人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的是浪费时间争吵。

我们会失败的。乐观激情是创始人必不可少的素质,大多创业公司都会面临各种困难,钱花花往外流,收入迟迟看不到。创业公司的每一天都可能是最后一天,不要吓唬彼此,而是互相鼓励和打气,埋头前进,彩虹总在风雨后。

谁拿多少股份。无论是按照出资多少,还是各自能力大小,或者各自未来对公司重要性的等方式来确定股权分配比例,都不是特别适合。如果是2-3位创始人,最好大家出相同的钱,平均分配股权;如果创始人数太多,其中1-2个人必须要通过资源、技术或者多出自的方式,获得足够的分量的股份,否则公司容易失去控制。无论是哪种分配方式,创始人都要简述一份股份兑现协议,约定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定年限才能完全获得这些股权,提前离开的话,按比例将剩余股权一定对价转让给其他坚守的创始人,这样避免勤奋和坚持的创始人给中途逃兵免费打工。

谁打扫卫生? 不是开玩笑! 也不是特直达搜啊卫生这一件事。在早期创业公司,创始人除了名片上的职务之外,还要实际担当角色,从CEO、销售员、前台到清洁工。如果公司有任何事情需要人去做,就得去做,不要有任何觉地有失身份的错觉,因为还没有钱去情人给你做。

我们需要再制定战略。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有一个长远的目标、有梦想这是必须的。但能活下去是第一步,10次有9次,坐在一起开会讨论战略问题就是浪费时间,事情是做出来的不是讨论出来的。对创始人来说,即便是做错了,也学到经验,也比什么都不做强。

我5点就要下班。创业不是短跑,而是马拉松,甚至是越野、障碍马拉松,没有确定的路线,中途你还会迷茫该选择那天路,甚至有疑惑是否真的值得跑下去。一旦创业,创始人就是苦行僧,不要奢求在工作和生活中取得平衡,你全身心投入都不一定成功呢! 入锅你想要5点下班,不要创业。

合伙协议10要点

一起开公司做生意,就用得到合伙协议,但合伙协议不只是握手那样简单,虽然在法律上,简单的握手和口头的约定也可以达成一个合伙关系,但隐患多多。就像所有其他关系,伙伴之间也出现许多意见不一和误解的情况,所以最好是采用正式的书面协议,让你及合伙人在面对特殊情况时,能有一致的处理程序,避免升级为危机,并让日常的运作更顺畅。

订定一个好的合伙协议,必须注意以下要件:

▪ 各合伙人在财务上的贡献

记忆是有限而不可靠的,为避免日后有异议,要确保各合伙人在财务上的贡献,如出资金额等,皆具体详尽地写在协议上。

▪ 各合伙人的分工

在开始合伙关系之前,将分工问题理清楚至关重要,因为这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协议要明确各合伙人的工作、日常的运作方式及各人负责的内容。

▪ 合伙关系中的收入

每个人都想从合伙关系中获利,但要把方式及细节明文定下。如果是领取薪资,领多少?多久领一次?要把生意利润的多少百分比重注入生意中?

▪ 合伙关系中的“财产”及其定义

合作伙伴带来的财产不一定都是现金,像客户名单、商誉、流程设计等,任一伙伴带来的财产,不管是有形的物业或抽象的技术,都必须在协议中逐项记录并详细描述。

▪ 个别合伙人可不可以,或如何使用合伙财产?

有时候,财产的使用是显而易见的,如果两个人决定合伙开一间餐厅,其中一个人带了一件适合摆放在餐厅中的东西,大家都能饱眼福。但事情并非总是如此单纯,如果有人设计了一个网页,其他人是否有权更新? 客户能不能分享? 把它们整理出来,可以避免很多冲突。

▪ 银行账户的设立及会计税务问题的处理

例如签开支票的权限、是否要信用贷款、采购同意流程、要不要聘用会计或由某合伙人的亲朋来担任等,都要一起仔细考虑。

▪ 合伙纠纷的解决

“让我们坐下来谈”当然是很好的流程,合伙人之间通常也会这样做,但这并不表示能达成共识。最好是找一个调解人,或是事先设立一个业务顾问委员会来处理争端,这些都要明文写入合作协议中。

▪ 合伙人死亡或失去行为能力

如果真发生了这样的事,对生意一定有影响,有否提前安排可能意味着顺利度过危机或是倒闭。“买断协议”是一个可行的选项,买断协议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放在合伙协议内。

▪ 拆伙

如果有任何一方想结束伙伴关系,要如何处理?买断协议也应涵盖这个事项,合伙人离开是否适用买断?谁可以买、比例及程序等都可以在买断协议中订定。

▪ 结束业务

每一个生意在开创之初就应该有一个“退出策略”(exit strategy),更何况牵涉伙伴关系。如果卖掉生意是必然选项,所有合伙人必须对程序及金额有共识。最容易产生意见分歧的主要在两个方面:企业估值和利润分享。合伙人中较努力、自认贡献较多的,通常觉得有权分得多些。

合伙协议至关重要,它可以避免在未来耗费金钱,甚至对簿公堂;不要因为你与合伙人是好朋友,而认为没有书面协议的必要,许多不欢而散的例子正是发生在好朋友之间。同时,基于合伙关系的复杂性,在订定协议时,最好找法律专业人士协助,以确保协议完善而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