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要钱不要命 范冰冰认罚躲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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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HM

发表于: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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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涉嫌逃漏税尘埃落定,神隐123天后在微博贴出致歉信,表示深感羞愧、内疚,将依法缴交罚金、补缴税款、滞纳金共计约9亿多。
税务部门通报了对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的调查结果: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1h36, 88hd)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此,范冰冰发表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电影《大轰炸》(1h36, 88hd-3),由萧锋执导,刘烨、布鲁斯·威利斯、宋承宪、陈伟霆、范伟、马苏、车永莉、吴刚、冯远征、张钧甯、耿乐等出演。
讲述了抗日战争时期,面日军对重庆狂轰滥炸,为了保卫家园,年轻的中国飞行员在美国飞行教官的帮助下与日本空军展开了一系列惨烈悲壮的空战。备份

▼围观
◾️她是初犯吗? 她以前没有偷漏税吗? 第一次就偷漏税1.3亿???
◾️“人性化”似乎是一种表象的解读。眼下的娱乐圈大小合同偷税漏税已是普遍现象,涉及人员甚广,从演员到导演,从著名的到知名的。如睁开眼叫真的话,那到监狱里去排戏拍电影几乎全齐了,都不需友情出演,同时孤儿院也住满了星二代。当今文化产业要垮掉一半之多,让我们负责文化和宣传主管部门情何以堪!
◾️有句话叫法不责众,最为适合眼下的情形,范冰冰的个案只是树个典型,让受益者效仿去做,一来打消他们的顾虑,二来对老百姓一个交代,可谓万全之策!
◾️从党国利益的角度来看,“范氏议罪银”有下面五大好处:
1、对贪官和枉法者即有震慑力量,又给与“出路”,便于分化瓦解党争中异己分子,使他们不至于孤注一掷。
2、因为国朝几乎无官不贪,此策有稳定干部队伍之功效。
3、稳定房地产行业与金融市场,回笼货币,充实国库。
4、防止大量资金外逃。
5、给高层官员自己与家人留了一条后路。
所以,“范冰冰议罪银”对将来处理贪污腐化党内权力斗争均有示范作用。

⏩ 10月7日,网友“沈阿瑟”撰写一篇《新史记·伶人篇·范冰冰传》,内容主要为回顾范冰冰的从影生涯。
  《新史记·范冰冰列传》全文:
  范氏冰冰者,莱州人,伶人世家女也,共和三十三年(1981)生。父范涛,业乐坊,善吟咏。母张氏,为舞姬,尝学琵琶于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范涛妇。
  及笄,冰冰游学魔都申城,师谢晋。识者或曰:冰冰杏眼桃腮,有沉鱼落雁之姿。其将倾国倾城者,莫非厉害国之冰冰耶欤?   时魔都多商贾,重利而寡义,冰冰恶之。学既成,念伶人多集于帝都,冰冰遂亦北漂京师矣。
  初入帝都,冰冰携漂友共僦一室。斯室也,与鼠为邻,密不渗风,俗言“地下室”者。日食泡面曰“康师傅”,艰甚。双亲怜之,欲载之归闾里,冰冰泣曰:“时艰易克,妾业未成,何颜见莱州父老哉!”
  戊寅(1998)中,有大导曰孙树培,计画《还珠格格》者。孙索伶人,已得名媛赵薇(小燕子)、林心如(紫薇),唯侍婢金锁者,付之阙如。期貌美而性内敛者,方将堪之。
  榜立月馀,应者若过江之鲫,然皆不和洽。既不得觅,孙导急,斥爪牙曰:“吾非求良驹,吾所求者,一婢女耳,何难耶?! ”遂亲莅京郊,至怀柔,于千人中见冰冰,颇合其意,与语,大悦。遂擢而叙用之。时国人多愚戆,小燕子、紫薇一时燥暴于天下,金锁附骥尾,冰冰竟亦名渐起。时冰冰年方十七耳。
  共和五十六年(2004),冯小刚导《手机》,冰冰携葛优出。冰冰因武月名,艳容乃得为天下人识。时人皆曰:“冰冰乃狐媚也、艳妾也,胜小燕子、紫薇者,远矣!”其媚容娇形,天下男子悉为之痴狂。
  或有闺蜜好事者揆其秘籍,冰冰始言:“小燕子、紫薇虽美,然不媚也。秋波送娇,瓠犀微露,冁然一笑,皆天然未雕琢也,复以内力助,乃方谐。”使闺蜜效之,凡数十作,闺蜜始略得其仿佛。
  冰冰既名,犹自奋不已。十数年间,得名奖如探囊,或东瀛摘冠,或金马折桂,或戛纳压场……凡出秀,皆力压群芳,惊艳寰宇。冰冰自是得美誉若“范爷”、“国际范”者。王者气象,终成矣。
  冰冰王业既成,然犹久未成佳配,盖无意中郎也。
  甲午(2014)春,忽有李公子晨者,宣言曰:吾与冰冰结琴瑟之好矣。李晨亦伶人,登徒子之后也。既闻,范粉皆惊。
  戊戌(2018)夏,有崔生永元者,忽示契书于众,言阴阳之契约事也。尤言冰冰常作阴阳之契,以避什一之税。崔生怨冰冰日进千万金,赋税甚微。
  契书事既出,天下始知。一时也,海内鼎沸,举世大哗。
  有司寻案之。三月余,流言满布,蜚语涨天。或言冰冰已偕李晨遁逸米利坚,或言冰冰被执,或言冰冰已畏罪自引决……中外恟恟不安,人情震骇。唯范粉不服,咸曰:避税者,乃厉害国National Sport也,岂独伶人也哉?
  是年秋,时十一长假也,邸报忽宣言:冰冰案已厘清,俟输钱八亿八千万入衙廨者,可免囹圄之灾。冰冰旋以《悔书》出,其言曰:
  妾蒙国恩,伶业有小成,然私心蒙尘,竟隐税数亿金,妾诚知罪孽滔天,死有余辜。今赖王法宽囿,幸免刀斧之诛。妾名望虽素出群媛,当复自振,上不负观众恩宠,中不负父母惠育,下不负范粉期冀……
  书既出,天下牙牙,唯李晨哑然。
  东吴野人沈阿瑟曰:
  范氏冰冰,起于寒微,以一己之力,临华夏伶界十馀载,直以“范爷”自王,此其智,必有过人者。
  然营百业者,什一而税,乃今古之成例、中外之通则也,遂为律令。冰冰岁入钱数亿,十数年间,致赀累巨万,几与王者埒富,竟私作阴阳契书以避徭赋,其亦大昏聩矣!
  编户之民,尚知输其家半以助国用,丰饶若冰冰者,失大志,竟匿财自喜,余不知其何益也!
  冰冰方会要冲,适逢时艰,其所遇者,宜矣。俗以崔生永元为起祸者,谬矣。赖今河清海晏,世道朗朗,律法宽仁,冰冰惟输币,犹囿其牢狱之灾,幸矣。
  后之来者,当三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