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领与媒体人的官司 潘妙飞vs黄河边

图文来源: 互联网 (仅供参考)

编辑: HM

发表于: 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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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边youtube的自媒体频道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JxWcxd-TB4lYVir6rFsOHg

(后续结果 2018年12月06日) 在原告起诉的10篇文章,法庭认为10篇文章中只有关于“潘妙飞在中国房产项目损害了买家利益”和“花钱购买华侨领袖职务”的两篇稿件损害了名誉,其他均不构成诽谤。高冰尘为此被“罚”0.5元/篇,总计罚款1加元。
判决书 https://www.courts.gov.bc.ca/jdb-txt/sc/18/21/2018BCSC2137.htm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媒体人在文章中描述的“潘妙飞在中国欠税”不算损害声誉,类似的“商业伙伴在中国被抓”的情节对于加拿大普通人来说也不等同于“犯罪”。所以这些东西都不是诽谤,不算有问题。
另外,原告潘妙飞在此案进行当中拒绝提供自己的个税申报表,在接受盘问期间也时而表现出回避态度,令自己对其证词的可靠性产生“严重质疑”。
潘妙飞在此案中向被告高冰尘索要最高达45万加元赔偿金。但法官认为,后者撰写文章的动机并非蓄意敲诈,潘的侨领名誉也未受严重损害,因此高只需支付总计1加元的象征性赔款。
高冰尘对媒体表示,此案的判决代表加拿大言论自由的胜利。“移民加拿大移民对了,在加拿大言论自由可以受到保护,加拿大的法律不会受到金钱、利益的左右”。高冰尘还认为,此案可以成为保护媒体人的示范案例:“这个判决还了我一个公道,让我自己受到鼓励。以后媒体人还可以用这个判案作为一个基石,让言论自由得到保护。”
在谈到未来的打算时,高冰尘说:“通过这个案例,我坚定了要继续为保障人权、言论自由发声。同时,以后在一些细节方面也要更多的接近法庭的要求。”高冰尘的法律顾问透露,庭审过程中原告曾提出和解,高冰尘方面提出以1加元赔偿结案,但对方律师索要10万加元,并要求保证从此不再写相关报道,还需登报道歉,双方分歧很大所以最终只能依靠法庭判决结束争执。

◾️几个月前在温哥华闹得沸沸扬扬的华裔侨领状告媒体人诽谤一案2017-10-04在卑诗最高法院开审,预计审讯7天。原告加拿大浙江同乡会会长、加拿大温州同乡会会长、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荣誉主席潘妙飞(左边手拿捧花者)与被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 右上小图)都是本地知名人士。
潘妙飞于去年12月21日递交民事诉状,控告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发表文章,除散布潘妙飞身为富豪,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外,还有指潘花钱购买侨领身分、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等谣言,称导致他身心及名誉受损。潘妙飞向高冰尘提出3项诽谤及名誉损害赔偿:普通损害、特殊损害(后更改为加重性损害)及惩罚性损害,但未提出索偿金额。

事情起因就是黄河边写了几篇文章,包括《涉债上亿手下被抓出境遭阻:“爱国侨领”潘妙飞成“老赖”往返大陆或遇大麻烦 》、《猜猜潘妙飞同志三个侨领“官帽”共花了多少钱》《现在流行请总理回家吃饭》等文章,指名道姓批评潘妙飞身为侨领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疑似自曝瞒报收入领取低收入才有的牛奶金等消息,并牵扯到潘妙飞本人在国内的一些经济纠纷。潘妙飞对此进行了多次公开声明进行辟谣,但最终两人矛盾无法调节,潘妙飞将黄河边告上法庭。

针对领牛奶金的问题,高冰尘指诉讼开始后,就多次要求对方提供2006至2009年潘妙飞的收入税表但一直未果,高冰尘当庭再次要求对方提供遭对方律师反对。法官Sharma,短暂休庭思考后,裁定潘妙飞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为何没有提供收入税表、是否愿意提供。潘妙飞回答说:我已经提供。2017年2月打印出的文件说我以前没拿过牛奶金。同时潘妙飞指高冰尘写批评文章朝当事人索取金钱,但法官指转述别人言论不能作为有效法庭证词。

帮助高冰尘打官司的中国律师郭国汀介绍说,原告的律师故意把简单事情复杂化,利用被告无钱请律师、英文能力有限的弱点,每隔两天就发来大量的法庭文件,想用这样的办法拖垮被告。郭国汀说,别说是被告,就是他作为在加拿大读了6年大学的专业人士想完全在短时间内读完这些法律文件也是有困难的。
原告律师在法庭质询时询问潘妙飞,被告发表的文章给他造成哪些影响,潘妙飞两度流泪,说他的名声被对方给毁了。

高冰尘周四(第2天续审)就潘妙飞是否花钱买侨领头衔,在庭上询问时持续追问潘妙飞。高冰尘质疑为何潘妙飞分别于2011年向温州同乡会捐款40万元,此后在2012年向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捐款5万元,先后担任加拿大温州同乡会会长及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且捐款时间与当选时间如此接近,以及是在当选前或后承诺捐款。

潘妙飞否认自己因承诺捐款才当选。潘妙飞反指高冰尘说错了时间,又称自己是在2012年向温州同乡会捐款40万元。潘妙飞说:“我不能回答是当选前或后做出捐款承诺,因为前后都没有承诺。不出钱我也能做,做了才出钱。”

去年11月总理杜鲁多到访大温时,英文报纸曾报道潘妙飞在他位于大温豪宅,宴请杜鲁多等约80个客人,事件一度引起争议。潘妙飞周四在法庭作证时自称为人很低调,设家宴招待总理是联邦自由党党部安排的。
潘妙飞周四在法庭上被问及此事时说:“我是很低调的人。总理来我家是党部安排,不是我‘忽悠’来的。总理决定来时,我人在中国,接到总理办公室通知后才回来。”

在豪宅办饭局招待杜鲁多的消息,最先是去年12月初由《The Globe and Mail 环球邮报》报道。高冰尘周四询问潘妙飞在周三即庭审首日,曾说《环球邮报》是得到高冰尘提供的讯息才做出该篇报道。高冰尘说:“这完全说反了。我是看了报道才写了相关评论,其实直到2017年1月,《环球邮报》才有人联系我。”
报道指,当时为着与杜鲁多见面,许多华人富商愿意支付1,500元购买门券。据估计,自由党能从每项募捐活动中,获得5万到12万元的收入。潘妙飞当时受访时也表示,他向杜鲁多建议加拿大政府降低中国富商移民加拿大的门槛。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简称联席会)执行主席王典奇受访时表示,联席会主要由来自中国大陆移民为主体的逾百个社团组成,入会成员经各社团介绍及推荐:“我们是民间机构,并无官方背景,因此对担任执委会成员以及荣誉职务的人,不会进行官方的背景审查工作,而是通过介绍人了解情况以及在社团的口碑。”

他证实潘妙飞现仍为联席会荣誉主席:“目前的组织机构成员,是去年6月经联席会共同主席大会选举产生,只要当事人没违反加拿大法律,就不会解除其职务。”王典奇还澄清,担任联席会执委会成员以及荣誉职务的人,毋须拥有加拿大公民身分,但须为加国的永久居民。

第3天续审。

全天审讯均由高冰尘询问潘妙飞,高冰尘以自辩方式上庭。双方一开始即提到王姓的中间人,潘妙飞表示,这个王先生将黄河边的文章在齐鲁商会广泛转发。
潘妙飞声称自文章被转发后,齐鲁商会会长曾找他,而上述王姓中间人亦向潘妙飞要钱以“解决问题”。潘说:“他(王先生)提出自己已经三四年回不了中国,因为他被刑事拘留,他不敢回去(大陆),通过这件事情要找我和平解决。”潘口中说的“解决问题”是指他和王先生的私人纠纷。但据高冰尘声称,王先生曾是潘妙飞的生意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期间关系闹僵。
潘妙飞续声称,王先生称如不处理问题,他会继续散播黄河边文章,在齐鲁商会会长和副会长见证下,事情就和平解决了。潘声称,为了不想让那些指他拿牛奶金的不实指控扩大,他多给了王先生50万元人民币。
潘妙飞声称,如没有黄河边那些攻击他的文章,就不会多给王先生50万元人民币。高冰尘周五在庭上向潘诘问:“既然你没拿牛奶金,为何要用这种方式,感觉上像要他封口?”潘回应指,在中国有句俗话,3个人说石头是老虎,这石头就是老虎。他说:“高冰尘10多篇文章已把我的形象糟蹋得不像人样。我不希望那种富豪拿牛奶金的形象在山东散播,我委曲求全,只能透过这种方式。”
除此之外,双方还就是否放高利贷、涉中国烂尾楼项目的林垟公司是否与潘妙飞有关,以及中国报道中的“王一安”是否潘妙飞等问题,在庭上展开答辩。

高冰尘曾提到《中国周刊》刊登过一篇王一安专访文章,他声称王一安就是潘妙飞的化名,并引述指王一安受访时表示:“我现在有两对双胞胎女儿,都是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政府每个月奖励我2,000加币。”高冰尘周五在法庭提供《中国周刊》描述王一安的10个特征,声称与潘妙飞雷同。潘妙飞没有正面回应,他表示,除两对双胞胎女儿外,他还有1个孩子,又声称没钱,根本不可能一直在5星级酒店居住。

黄河边即高冰尘曾在文章中声称,潘妙飞与中国温州烂尾楼项目的负责公司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有关联。高冰尘质问潘妙飞是否与该公司有关系,潘否认相关指控。

高冰尘向法庭出示一份中国官方文件指,中国工商管理处显示,直至2015年潘妙飞的名字还显示在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股东名单上。而据潘妙飞提供的资料,他在2006年移民温哥华之际,就将股份转交一名叫郑祖返的人。潘妙飞表示,2006年和2007年双方签署2份转让合同后,他就与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高冰尘质疑为何官方文件还显示潘妙飞的名字。潘解释称,要让中国工商管理处完成姓名变更,接手公司的人必须缴付交易税。由于郑祖返没有完成税务缴付,所以姓名一直未有变更。潘声称如今郑祖返在中国坐牢,他的人又被政府监控,因此变更手续可能依然没有完成。

高冰尘还质问潘妙飞是否曾放高利贷,与侨领形象不符。潘妙飞表示,只曾借钱给他人,其中一次包括郑祖返,但两次都没有收取利息。对于借出的金额,潘妙飞则指时间太久记不清楚。

(补记 温哥华码字的稿酬) 每篇30元的稿费,还是11年前的老价格,从来没有涨过一毛钱。而且不是两个月就是一季度才发一次,长的时候半年也有过,要等他买米就惨了。眼下,温哥华简单写篇同样字数的“工商稿”,行情最低的也是它的至少七八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