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法》新法案(C6法案)将于10月11日正式实施

图文来源: 互联网 (仅供参考)

编辑: HM

发表于: 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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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籍法》C-6修正案于今年6月19日获总督批准。移民部长Ahmed Hussen表示,新法案实施后,入籍申请要求更加宽松,特别是对年轻人和年长者,也将帮助已经开始加拿大生活的人更快入籍。

  「 C-6修正法案」(Bill C-6) 对前联邦保守党政府的修正案(C-24法案)作了重大修改,主要包括:

  缩短入籍时间

  移民申请入籍必须居住的年限从现在的6年内住满4年,改为5年内住满3年。

  留学生、工签人士以及难民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可以50%折算入居留时间,最多可折算一年。换言之,在加拿大完成学业的留学生,在拿到枫叶卡之后,只要再住满2年就有资格申请入籍。

  允许未成年移民自行申请入籍。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54岁以上免语言测试

  新法案降低了语言要求:入籍豁免语言测试的年龄由64岁以上,降低至55岁。

  允许公民自由迁徙

  原C-24法案规定“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在加拿大,否则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里,取消了“留加意向”条款。入籍后加拿大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长期生活,也不会被废除身份。

  无权取消公民国籍

  原C-24法案对公民进行了区分:对于加拿大出生且没有其它国籍的公民,无论怎样都不会丧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权利。

  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即使在加拿大出生)和移民后入籍的公民可能被剥夺国籍,如犯严重刑事罪行、叛国,参与恐怖活动、盗窃国家和商业机密、从事间谍活动等。

  新法案下,唯一能取消国籍的理由是在申请过程中造假。另外即使当事人公民资格被取消,也享有申诉权。
  ☎ 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尝试用伪造身分、伪造文件、伪造居住时间等伪造手段换取永久居民资格、或者公民申请资格,请联系移民部的入籍欺诈造假举报电话:1-888-242-2100 (该电话仅限于本国境内,早上8时至下午4时,以当地时间为准,周一至周五)。亦可拨打免费电话1-888-502-9060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联络,所有资料将会保密。

  入籍申请费用没有变化,成人$630元,18岁以下未成年人$100元。申请被拒可退还100元“公民权费用”(Right of Citizenship fee)则继续保持不变。

  早前联邦保守党政府曾通过「C-24公民法改革案」,提高入籍门槛。

  ▼(失效信息,供对照)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6日向国会正式提交《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 加强加拿大公民法》的新《Bill C-24公民法修正案》在国会完成三读程序,理论上该法案只需送参议院认可即完成立法程序。将于2015年6月19日正式生效。

  申请入籍的门槛
  • 申请公民入籍的居住时间从目前的4年住满3年(1095天)延长至6年住满4年,且在境内「实际居住」 (physical presence),至少有4年每年内住满183天。
  • 年龄在14至18岁及54到64岁之间的人士,被新列入需要通过语言考试的行列中。
  • 其它要求(如语言程度达到CLB 4级、公民知识考试合格、无刑事犯罪纪录等)才可以获批。
  按照修订案,持双重国籍的人判定恐怖活动、叛国、间谍、与加拿大战斗等罪名就要褫夺国籍。同样,永久居民犯下这些罪行不得申请入籍。这些规则仅适用于加拿大法庭指控的人。
  入籍后「长住加拿大意向」(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 

  法案的修改标志着针对所谓「便利护照」(passports of convenience)的有力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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