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还款新规定 年入2.5万才开始还钱

图文来源: 互联网 (仅供参考)

编辑: HM

发表于: 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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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说,从11月1日起,欠有加拿大学生贷款(Canada Student Loan)的人,将在年收入达到$25,000加元后才开始还款。原来的规定是,只要年收入达到20,210加元,就得开始偿还学生贷款额。
如果贷款人还款有困难,还可以申请 “还款协助计划”(Repayment Assistance Plan)的帮助,该计划在对每个人的财务状况评估后,可以允许贷款人减少每月的还款额,甚至全免还款。

另外,从今年8月1日起,联邦政府还加强了对学生提供的助学金项目(助学金不是贷款,无需偿还):
低收入家庭的全日制学生:助学金每年2,000 – 3,000加元;
低收入家庭的非全日制学生:每年 1,200 – 1,800加元;
中等收入家庭的学生:每年800 – 1,200加元。

②卑诗省府在省议会引入新法例,容许卑诗保险公司(ICBC)向未有清还学生贷款的省民,暂时拒发驾驶执照或续期,又或暂拒让欠债者的汽车续保,旨在协助省府收回部分未清还学生贷款。

破产躲债是办法 学生贷款仍须还 离校七年才能免
①卑诗省一名学生Douglas Mallory2001年从甘露市汤普森河大学毕业,欠下3万8000元的学生贷款。後来再次申请到2万元贷款入读维多利亚大学。但2008年毕业之後仅一个月,他便申请破产,希望能免除欠汤普森河大学的贷款。
根据破产法,学生至少要离校七年才能免除学生贷款,这与马洛里从汤普森河大学毕业的时间刚好吻合,所以最高法院最初判定他可以免除。不过裁决遭到省府上诉,省最高法院近日推翻了先前裁决。

卑省最高法院高Geoffrey Gaul表示,七年的时间要求应该从马洛里2008年从维多利亚大学毕业时开始计算,因此不符合免除条件。他被判仍需偿还就读第一所大学时的学生贷款(3万8000元)的省级贷款部分,而联邦部分由于联邦政府并未提出上诉,仍然得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