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不再保密外国账户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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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ay 2014 在巴黎举行的欧洲财长会议上,瑞士同意签署一项有关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这是一次决定性的举措,象征着瑞士告别几百年来坚持保护银行客户隐私的做法。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这是全球打击逃税举措的最重大突破之一。
这份在巴黎签署的宣言要求各国收集并交换银行账户信息、公司的实益拥有权及其他法律结构(如信托)。瑞士政府表示,协议突显出它整治税务欺诈和逃税的决心。
与瑞士一起签署协议的还有至少44个国家,其中包括其他经合组织国家、G20成员国以及开曼群岛和泽西岛等离岸中心。

瑞士最初有8家大银行,经过多次合并重组,特别是1993年和1997年两次重量级的“联姻”,大银行仅存瑞士联合银行(UBS)和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两家。
16世纪,由于受到基督教加尔文教派的迫害,新教徒带着大量金钱陆续从法国和意大利逃到日内瓦,随之诞生了最早的瑞士银行家。为了保护这些新教徒,避免泄露他们的情况,银行家们建立起了一种行业内非正式的基础保密制度。1713年,日内瓦议会制订了一项规定,即银行人员应登记客户信息,但未经市议会批准,不得泄露给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这成为瑞士银行保密法最早的雏形。
上世纪30年代,纳粹在德国掌权后,制定了系统迫害犹太人的计划,欧洲犹太人意识到大祸临头,开始将财产向中立国瑞士转移。但纳粹又强迫德国公民把存在瑞士银行的钱转回了德国国家银行。为避免这类存款流失事件再度发生,瑞士在1934年制定了西方第一部银行法——《银行保密法》。

总部设在巴黎的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 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