დ《代孕妈妈》美国五个州允许商业代孕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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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代孕有三大优势:一是合法;二是美国的试管婴儿技术(IVF)全球领先;三是美国身份吸引力强。

寻找美国代孕的人有五类:第一类是不孕不育,希望通过试管婴儿获得一个美国孩子;第二类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到国外生二胎;第三类是想通过生个美国宝宝来获得美国绿卡。第四类是不想忍受十月怀胎之苦却想要个孩子的群体;第五类是夫妻一方有家族遗传病,想到美国通过基因筛查生个健康宝宝。
前三类大约占了80%。现在绝大多数的美国代孕都集中在加州、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因为那里代孕合法,并且有着丰富的华人资源。

美国代孕10步:1、客户向代孕意向咨询;2、与代孕机构签订合同;3、客户筛选代孕者,优质体面的代母加收费用;4、客户和代孕者体检(客户精卵不能用的另付费);5、签订代孕合同;6、存入信用账户 5万~10万美元;7、受孕;8、怀孕;9、准备孩子出生法律文件;10、孩子出生,满月后可带宝宝回国。

不是每一对夫妻都适合做试管婴儿,只有检查的结果适合做,代孕公司才会和客户签订协议。试管疗程需要3周。在完成移植后就可以回家等好消息了。
代孕的成功率不是100%。但代孕失败的风险要由客户承担。如果一次代孕失败,再次代孕时,客户需要补交一部分费用。
例如代孕失败(代母流产),客户不仅得不到孩子,还需要向代孕妈妈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重新安排代妈,需再交10万美元。代妈出现中途反悔,甚至以孩子作为要挟,趁机加价。

电影♦《Baby Mama 代孕妈妈》(),备份

▼“代孕弃养”
2021年1月18日,中国明星郑爽与男友张恒被卷入的“代孕弃养”事件。如果郑爽的前男友(或前夫)张恒关于她“代孕弃养”的爆料属实,其中最让人震惊和难过的是双方父母(疑似郑爽也有参与)关于两个代孕双胞胎归属的那段录音。女方父母像谈论两件可以退货的商品一样,毫无顾忌地谈论“堕胎”(两个胎儿那时正 7 个月)、弃养—— 7个月的胎儿如果生下来,大部分可以存活,这已经是两条生命——录音中充满了对生命的漠视。

案例
美国执业律师蒋佩芳(Evie Jeang),曾代理过许多美国和中国的代孕案例,多年前,她也经历过一起“代孕弃养”的案例。提及此事,她还是很愤怒。
蒋佩芳回忆,大约5年前,一对中国夫妇在他们代孕的第三个婴儿诞生后,因为小男婴是兔唇,他们就决定弃养。
孩子出生后,这对夫妇一直不到美国接孩子,直接电话告知中介机构说不要这个孩子了。
律师一直和他们交涉:在美国人眼中,一个有兔唇的孩子不代表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而且兔唇是可以治疗的,许多慈善机构都会为小孩子开展兔唇手术,但那对夫妇坚决拒绝接收孩子。
当时,蒋佩芳负责了代孕双方签署的合同,这是一份契约式的合同。虽然其中有关于“弃养”的条款,但是当这对夫妇不到美国领小孩,就无法告他们“弃养”。
那个小男孩先是被送到了孤儿院,很快,一个寄养家庭收养了他。寄养家庭是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妇,男主人是迪斯尼的工程师,他们带小男孩做了兔唇矫正手术。孩子虽然最终有了归宿,但那对夫妇的“代孕弃养”行为,却无法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惩罚。蒋佩芳唯一能做的,就是和中介机构反复讲这个案例,提醒他们不要再接这类客户。那对夫妇,也已经上了多个代孕中介机构的 “黑名单”。
在加州湾一家辅助生殖医院做助理的朱丽安,也曾遇到过一起弃养案例。事件的主角是一对中国夫妇。2018年,在孕母代孕这对夫妇的一对“龙凤胎”期间,夫妇两人闹离婚。当孩子出生后,他们离婚了。女方只把其中一个孩子带回去,另一个代孕小孩被美国家庭收养。
朱丽安回忆,上述孕母因为在怀孕期间经历客户夫妇“不要孩子”的争吵,在产后患上了抑郁症,一度要起诉那对夫妇弃养,但最终她没有坚持到底,不了了之。
“代孕弃养”是法律非常难以约束的灰色地带,代孕中介机构和律师遇到这类事件,自身不可能成为诉讼弃养案件的主体,负责任的机构能做的,就是帮助被弃养的孩子找一个不错的寄养机构。

对代孕夫妇的心理测评像走过场

多位代理赴美代孕的工作人员表示,很难甄别一对要求代孕的夫妇是否具有足够成熟的心智来抚养代孕儿童,对于客户是否会弃养代孕婴儿,更是无法事先判断。
在代孕前的程序中,有一个步骤是心理医生分别对需要代孕的客户和孕母做心理测评。但心理测评往往只对孕母一方严格,心理医生会对孕母出一份心理测评报告,确保孕母的心智正常,没有躁郁症或抑郁症等心理障碍。从怀孕开始乃至生产后,代孕中心每月固定时间都会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孕母进行心理上的辅导和支持,以帮助她们身心健康地顺利度过整个代孕过程。
而对于需要代孕的客户,心理测评更像是走过场。一位参与过代孕前心理测评的翻译人员表示,对代孕客户的心理测评,只是简单的几个问题:为什么要代孕,等等。“根本没有通不过的案例。”
朱丽安认为,代孕机构和心理医生对孕母进行严格的心理测评,是因为孕妇平安地生下正常的孩子是 “代孕生意”中最关键的环节。但对于需要代孕的客户,几乎没有机构或心理医生去主动让他们放弃“代孕”的念头,这相当于是“不打算做这个生意了”。

一些有钱人把代孕市场搞乱了

试管婴儿的移植有两种方式,一是将胚胎移植到母亲体内,二是找代理孕母,两种方式的价格天差地别,差价达十几万美金。
朱丽安表示,他们接待的美国客人,几乎全部是因为自身原因无法怀孕,才选择辅助生殖和代孕。十几万美元的费用,又需要付现金,不能刷信用卡,这对大部分美国人是沉重的负担,有的美国客人甚至抵押房子去筹集代孕的费用。“(美国人)不是实在没办法,他们不会选择代孕。”
一部分有生育能力却依然要求代孕的大多是外国客户,他们找代孕的原因通常是不想破坏身材、工作太忙或者不愿意承受怀孕生育之苦。上述弃养其中一个婴儿的离婚夫妇,女方是北京一家外企的高管,她没有丧失生育能力,要求代孕的理由是“工作太忙”。
弃养那位兔唇男婴的夫妇,也没有丧失生育能力,他们非常富有,此前已经代孕了两个孩子。“他们给人的感觉是,海外代孕是很时髦的一个事情,孩子在他们那里像一个商品一样”。蒋佩芳认为,这背离了代孕的本质。
到美国代孕的一些有钱人也推高了当地代孕市场的价格。在2012年左右,孕母的费用最低是两万多美金,到了2017年,一个孕母不包括保险费、营养费的基本工资,就达到了四五万美元。对一些有过代孕经验的孕母,有的客户动辄给到七八万美金。
“当一些有钱人把孕母的价格抬高后,让一些丧失生育能力但又想要孩子的人做不起代孕,他们或者找亲人朋友帮忙代孕,或者去福利院领养孩子。”

弃养事件违反了代孕合法化的初衷

蒋佩芳谈到,在代孕合法的加州和内华达州,客户和孕母的合同,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归属权。核心是孩子从在孕母腹中开始,就不属于孕母,只属于亲生父母。
立法基于现实问题。美国一些允许代孕的州,它对代孕的宽容,并非基于商业目的。
以对商业代孕最宽容的加州为例,1990年9月,29岁的非洲裔美国妇女约翰逊,和卡尔弗特夫妇签订了合同。卡尔弗特太太因为切除子宫无法怀孕,但她的卵巢没有被切除,能够提供卵子。卡尔弗特付给约翰逊1万美元,约翰逊做孕母,生下一个卡尔弗特夫妇的孩子。约翰逊在怀孕的过程中和孩子产生了感情,并寻求母亲的合法身份,打起了官司。
加州法官认为,孩子是卡尔弗特夫妇的遗传,约翰逊是孩子的遗传“陌生人 "。帕斯劳法官认可了约翰逊“培育、喂养、保护孩子”,他认为得到报酬没有问题,并指出代孕不是婴儿推销,代孕的报酬是为了补偿代孕母亲的痛苦。
这一官司最终打到了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它的判决反驳了一直以来认为代孕合同反对公共政策的论点,从而使加州成为一个承认商业代孕合法的“管制”州。
由此可见,加州虽然对商业代孕宽容,但它的本质不是以发展商业为目的,而是基于人类的自然情感:一是体谅无法自己孕育孩子的夫妇,让他们有机会能拥有自己的亲生孩子;二是补偿孕母把自己孕育的孩子交还给亲生父母的痛苦。
而越来越多自己可以生育的人选择代孕,这违背了法案的初衷。
“代孕弃养”,是当代孕成为一门生意、生命成为一个商品时,才会出现的畸形事件。它不仅违反了“代孕合法化”的“初心”,也丧失了对生命最基本的爱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