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雇黑工 雇主受罚判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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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在2013年8月底实施有关雇主请黑工的法令,雇主最高将面临5万元罚款,及判监两年。
未申请工签即打工的留学生违反《移民法》遭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逮捕,在被拘留一段时间后,在完成「不符合入境资格 inadmissibility」聆讯后,移民及难民局(IRB)裁定她违法,即时对她发出遣返令。
打黑工最坏情况是,在逮捕后护照被没收,如果CBSA认为学生有逃跑嫌疑,即会像处理逃犯遣返程序般,加速其「不符合入境资格」的聆讯,并直接送往机场,甚至叫朋友收拾衣物送到机场,再将人送上飞机。在这种情况下,由CBSA代买回中国的机票,其后果可能是永久被禁止进入加拿大。

举报黑工 1-888-502-9060 Border Watch Line https://www.cbsa-asfc.gc.ca/security-securite/bwl-lsf-eng.html

ZT (阿凡提PK阿凡达 vppl) 打黑工的该如何面对CBSA的检查?
当CBSA(有时候也会有警察协助)要求检查身份的时候,老板/经理可以让执法人员马上走。

原因有2:
1、工作地点是private property,主人想让谁走就让谁走。理由仅仅是“我不喜欢你来我店”就可以。
2、CA 1982第八条规定。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be secure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 or seizure. 很多人问,那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被抓? 那是因为他们一听说要提供身份证就乖乖的接受检查或者认罪了。 执法人员这么做事没有违宪的,因为执法时先征求同意,并不是铐起来强行搜身。
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执法人员进项强行搜身的话,那才是违宪。总之当事人可以拒绝检查。
最好所有员工都拒绝检查。如果所有人都接受检查却只有那么1-2个拒绝检查的话,感觉怪怪的。

注意:CBSA如果有了reasonable ground 的话确实可以对你强行检查。
比如说:他们之前已经查了你的身份,而且已经观察了你好几天了。如果只是因为有人举报的话,那不算reasoanble ground. Reasonable ground在法律中没有规定,而是在case law里的:a set of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that would make a person ordinary and prudent judgement that beyound mere suspicion. 不管怎么讲,CBSA要求所有员工都出示身份证一定是违宪的! 
再加一条,被CBSA问的时候可以选择在律师present的时候在回答,这样不会乱说话误事。
PS: CBSA上门都是配枪的,就怕被吓到之后都招出来了...

英国移民局规定,非欧盟学生不允许在英国从事任何有薪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