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C 出境入境管理法》 Q签证探亲居留最长5年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3/06/30

670 views

点击图片可看大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外国人在华停居留签证种类增加到了16种,分别为:C(乘务)、D(永居)、F(访问)、G(过境)、J1(常驻记者)、J2(临时记者)、L(旅游)、R(人才)、M(贸易)、Q1(团聚)、Q2(短期探亲)、X1(长期学习)、X2(短期学习)、S1(长期私人事务)、S2(短期私人事务)、Z(工作)。

外国人持Q1签证入境后,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此类居留证件的最长有效期为3年,发给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岁的人员(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

持Q2字签证者进入中国境内最长停留期为180天,到期后亦可在中国境内申请办理延期,但可申请延长的期限累计不能超过原签证批准的的停留期限。“比如境外准许的最长停留期是30天,那么可延长的天数也不能超过30天。这是一个新规定。”

3非 →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围观:琢磨了一下,觉得Q签证对不少同学有“威胁”。这个所谓的5年签证是在入境后在国内的当地申请,所以对于那些保留了户口和身份证的将具有“毁灭性”打击。而且由于取消了“多次出入境”的签证,所以会有人受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