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个概念:100ML指的不是液体的体积而是装置液体容器的体积。随身携带的液体需要装置在容积为100ML的容器中,药品除外。容器超过100ML则需要托运。并且累计不超过1000ml。也就是说,随身携带的液体最大值为单瓶100ml容积×10瓶。
限定飞机只能携带100ML的规则最初源于美国3-1-1条例。即乘客随身可带行李为:3.4盎司、一夸脱、一个袋子简称311条例。
为什么做这样一个限定呢? 美国运输安全管理局做过相应的解释,因为100ml (3.4盎司)原料就能完成一个炸弹的制作,所以必须对这个数字进行一个核心的限制。
并且美国国家实验室对这个数据做过测试,认为100ML容器所包含的液体带上飞机是没有风险的。
一个100ml容器限制了爆炸的影响,甚至限制了爆炸的能力。
所以这一标准被沿用下来,并且被欧洲、亚洲等80多个国家相采用。
由此我们得出结论:
一、100ml任何液体即使带上飞机可发生的危害极小。
二、即使所带的液体加起来有1升(带了10个瓶子),不能用大容积的瓶子有效混合也可视为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