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 柏文发展费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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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各市府一直都有要求地产发展商在更改土地用途(rezoning)作房地产开发时,将部分利润拿出来作为非传统服务的社会回馈,例如兴建日托中心、交通运输服务、历史遗产维护、公园及社会房屋等,但这个做法被指是推高房价的原因之一。卑诗省府最近发出新指引,在开发商申请更改土地用途时,作为市府如何计算「社区设施贡献」(community amenity contributions, CAC)的公式,外界相信省府作出这个新指引,主要是针对温哥华市政府而来。
温市府美其名是开发商的「自愿捐献」(voluntary contributions),不过这种「捐献」有时高达开发商从更改土地用途所得利润的75%,以最厉害的个案为例,开发商平均每个单位要拿出5万元,这几乎是在「敲竹槓」,相对来说,素里每个单位索取的「捐献」是1200元左右。

温哥华市府因应出租市场供应紧张而制订「出租100」(Rental 100)政策,以鼓励推出百分百出租的住宅供应,发展商可获得一些「奖励」,如可申请豁免缴交发展开销费(Development Cost Levy,DCL)和降低泊车位要求等。DCL金额是按项目呎数而定,是建设温市公园和社区房屋等设施的重要收入来源。

多伦多地产商会Toronto Real Estate Board/TREB,多伦多社区公屋公司(Toronto Community Housing Corp,TCHC)。

土地转移税(Land Transfer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