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大军” 靓丽风景线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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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衣着打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的“为人师表”中有明文规定: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何为“得体”? 女教师上班要严格做到“四不”,不化浓妆、不抹浓香水、不戴耳环、不着透肤装,做到举止优雅。化妆可以,但是一定要“淡”;喷香水也行,但是不能过于“浓烈”;戴耳环以简洁的耳钉最佳,夸张的吊饰让人感到“浮夸”;透肤装绝不可穿,在工作日不穿那些看似带有诱惑力的“黑丝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