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污点 SFU十余名华生被判集体作弊

图文来源: 互联网

发表于: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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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西门菲沙大学(SFU)十余名选修同一课程的华裔学生近日被判集体作弊,源自老师在两场考试间突然修改考题,以此来「识别」后一场中「题变答案未变」的考生是否已事先知道了考卷内容。经西大大学学生纪律委员会(UBSD)一个多月审核,判定作弊判罚成立。
老师发给涉及集体作弊的学生的邮件中写明,即使学生弃课,学术诚信报告仍会留在档案中。

西大政策公报栏(policy gazette),卑诗西门菲沙大学(SFU)十余名选修同一课程的华裔学生被识破事先知道了考卷内容,经西大大学学生纪律委员会(UBSD)一个多月审核,判定作弊判罚成立,近日被判集体作弊。
「academic honesty 学术诚信」是指在学分或非学分课程、项目、论文及研究中承诺不弄虚作假和从事欺骗行为,「这些行为违反大学社会基本的伦理原则、损害他人成果的价值」。
在考试中作弊是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之一,包括在开卷考试中未经监考老师许可,翻看教科书及辅导性质的笔记;在考场中、附近厕所等处隐藏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以及未经授权的拥有或使用考题、答题纸。
如课程老师发现学生涉及作弊行为,可与所属学院学术诚信顾问(Academic Integrity Advisor)或主任(Chair of the Department)讨论,采取「警告、要求学生重做、或判成绩不及格」等处罚。
主任在确认事件后,可在学生成绩栏标注「不及格(学术不诚实)FD」的字样,同时告知学生该份报告将被学校保留。如情节严重,处罚还会上至停学或开除学籍、并永无再获录取的机会。
不服判决的学生可在收到处罚的3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学学生纪律委员会(UBSD)申请上诉。同时,学生会被建议咨询申诉专员(Ombudsman),申诉专员为设在学校中的有保密义务的独立机构,负责指导学生的权利和责任、及告知大学规章、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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