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马”的仁德之心 复杂的状况难理清

图文来源: 互联网 (仅供参考)

编辑: HM

发表于: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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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号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车辆追尾事故引发关注,大众对于先救人还是先报警热议。对此,华商报7月19日发表评论文章称,漠视生命这一点,铲车司机的所作所为,已经突破了人们的感情底线。生命面前,愿我们都有“不问马”的仁德之心。
面对冒烟的后车,面对随时有起火可能的紧急情况,面对车内两人被困,被追尾的铲车司机却一直在“淡定”地打电话。且不说他没有按照交法规定“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仅漠视生命这一点,铲车司机的所作所为,已经突破了人们的感情底线。
先救人,还是先报警,这本是一个无需争论的话题。在人们普遍的道德认知中,任何时候,人的生命都是第一位的。换个角度,法律条文的制定,也都是从保护人的生命这一宗旨出发的。

  《论语》中记载,孔子家中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只问:“伤人了吗?” 没有问马。

  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铲车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交警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后车车内2人死亡。
  事发后,目击者拍摄的现场视频引发关注。在几段十几秒钟的视频里,一辆白色SUV与一辆铲车追尾,白色SUV的车头嵌进铲车尾部,被挤压变形,铲车司机站在车旁打电话。视频拍摄者一边举着手机拍摄,一边催促铲车司机“挪车”,铲车司机并未行动,随后白色SUV前部冒白烟、起火,大火很快将车辆吞噬。
  记者采访了现场的目击者,也是视频的拍摄者陈先生。他回忆说:“当时我过去问前车司机车里有人吗? 他说有人。我叫他挪车,把后门打开先救人吧,他说我打电话…… 因为我二百多斤,也翻不过栏杆,有几个人把我弄进去之后,一起拿车里的灭火器灭火,主路上有好几个好心人也在灭火,我看前车司机全程在打电话…… 我车上的灭火器用完了,在我翻进栏杆之后,还有一个朋友在辅路拦车,借灭火器。拦了得有百十辆车,但只有三四个人借了灭火器……”

  交通肇事后,报警优先还是救人要紧,一时间引起网友广泛讨论。
  对于事故造成后车车内2人死亡,责任该如何认定,北京资深交警王浩(化名)表示,事故责任认定是要看事故成因,要看交通违法与事故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非网友们所说的,铲车上了四环主路就要负全责。此外,王浩称,事故中人员死亡的原因还待调查,死者是因车祸死亡还是后来的起火死亡尚未可知。但如果后续调查证明,死者死因与施救滞后有关,法院在量刑时有可能会加重对当事人的判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如果最终结果显示起火导致了事故结果的扩大,造成车上两人死亡,我个人认为铲车司机的行为延误了及时施救,放任了结果的发生,或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7月18日晚,北京交警通报称,铲车司机戚某某(男,22岁)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警方通报称,戚某某驾驶的是无号牌轮式自行机械车,不允许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驶。

  »»» 网友热e

  不再见iiil:不救人,一直打电话,简直就是故意杀人。
  敖子逸的正牌麻麻:我以为先救人指的是先打120?
  家有瓜尔佳:肇事者救人是法定义务,否则很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犯罪,那处罚就不单单是交通肇事罪了。
  伊布拉西佩奇:如果铲车司机进入后车救人,最后后车上的人还是不行了,其家属会不会告他施救不当致死?
  Pperkulator:当时后车冒烟,有起火危险,没有等待救援的条件,所以积极施救的义务内容并不是报警等待救援,而是想法打开车门救人。

  »»» 海外评论

◾️"见死不救" 一个人能力有限,通常还缺乏急救经验,盲目救人未必能成功,并且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最好的做法是打完报警电话后再救人,如果有路人,也可以请他帮忙。

◾️谁说追尾一定是后车责任? 这种重型车直接上路本身就不合规定,何况那条路车速快,它上路又开不快,严重妨碍速度正常的后车,很容易被追尾,就像自行车上高速一个道理。

◾️不是为谁人解脱。老实说,车在冒烟或着火,随时有爆炸危险,谁会靠近呢? 就算是专业消防也是先对车辆降温灭火,再施救吧。

◾️四环路不允许铲车行驶,一般都是放平板车上运输。这种车体量大,速度低,在四环上行驶很危险。

◾️“淡定”地打电话将会判铲车被追尾,去救人,则可能会判铲车倒车引起事故。(现场状况变动)

◾️如果车门严重变形是很难打开的,但至少也要试一试。

◾️表述有问题,”拦了得有百十辆车,但只有三四个人借了灭火器……”。估计大多数车里都没有灭火器,没事谁想着每天拉个灭火器到处跑呀! (中国的车里标配有灭火器的吗?)

◾️正确做法是产车司机大声呼喊,叫别的在现场的人叫救护车和报警,自己同时移开铲车,如果现场危险不大,可以进一步救车里的人,如果车已经着大火有危险,最好不要靠近,等消防队员来。

◾️东西方道德,法律定义不一样。在美国如果自己没有救急经验,或没有把握去救,最明智的是打救急电话。美国发生过救人时候,因经验不足而弄伤被救之人颈椎而挨告。当道德和法律冲突时,政府要重新立法,说清楚责任谁负;后来加州立了“保护好市民”法,人们才大胆先救人,后报警。

◾️非专业救助是不该提倡的,确实提高专业救助的效率才是该做的。 解决问题,最好让道德退位,由专业说了算。

◾️至少可以把车门打开把人拉出来,这是最基本的,任何一个人都应该至少能做到这点

◾️先叫消防队,专业救助。非专业救助可能帮倒忙。我在加拿大受过急救训练,但急救证有效期为一年,有保险。过期救人不当,后果自负。